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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出通知:学校周围200米禁设网吧

2006-09-04  作者:BitsCN  来源:中国网管联盟  点评 投稿 收藏

据新华社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和居民住宅楼(院)内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一律不予核准。 中国网管联盟bitsCN.com

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当前一些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文化信息,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特别是无照经营网吧的大量出现,严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干扰了中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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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的势头。凡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必须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符合企业登记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 未经文化部门许可的,一律不得违规核发营业执照。从专项整治之日起,暂停登记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网管bitscn_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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