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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实名登记“网”住肇事逃逸者

2008-02-27  作者:bitsCN整理  来源:中国网管联盟  点评 投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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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一名一年前驾驶摩托车撞人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嫌疑人在网吧上网时,被警方利用网吧实名登记管理系统迅速定位,并将其抓获。近日,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祝某批准逮捕。

  2007年2月7日,离春节还有十天左右的时间,出行的人们来去匆匆。下午4时,祝某骑摩托车经过东港镇一十字路口时,由于没有注意观察路况,待到发现自己闯了红灯已来不及刹车,就将一骑自行车的妇女撞倒在地。被撞的妇女并没有出血,并且试图慢慢地爬起来,其丈夫闻讯后也迅速赶到现场,就在众人七手八脚拦车救人的时候,肇事者祝某既没救人,也没报警,悄悄地驾车逃逸而去。

  被撞的妇女涂某来自安徽,在东港镇上一工厂打工。涂某的丈夫在众人的帮助下,把妻子送往医院抢救。看到妻子被撞也没出血,心想不会有多大问题,可到医院一查却是颅内出血,要求转院至市内大医院施行手术。可是,由于涂某受到的伤害较重,加上耽搁的时间过长,虽然医院全力救治,花去医疗费用5万多元,可还是回天乏术,人还是没有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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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在仪征市某网吧上网,因网吧已启用身份证实名登记管理系统,祝某一上网实名登记系统就发出报警,当地警方将正在上网的祝某抓获。经查实,21岁的祝某在驾驶摩托车时无证无牌,肇事后又逃逸,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被撞的涂某死亡,又造成严重后果,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祝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决定批准逮捕。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交通事故是一种意外,是当事人的过失行为,大多能够圆满解决,但是造成交通事故后一旦逃逸,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涉嫌交通肇事罪。

(张建如)
新闻链接:
  网吧身份实名登记管理系统,是为规范网上活动,各地公安机关于2006年陆续推出的一项举措。网吧启用身份证实名登记管理系统,所有网吧一律取消原有纸质登记簿手工登记上网消费者身份证件方式,统一采用将上网人员身份信息录入网吧实名管理系统方式登记,同时,学生证、工作证、校园一卡通等均不能作为上网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后,网民上网要先刷卡,公安机关通过设在系统终端的数据平台,可查到网民的身份、姓名、年龄和住址等,增强了司法机关监督非法活动、打击犯罪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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